2022年9月30日、10月20日及12月27日,当事人A公司委托B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分别向海关申报出口3票货物太阳能灯,申报商品编码均为9405499000,申报总价合计312964.99美元。经查,实际商品编码应归入9405410000。
争议焦点:太阳能灯如何归类
海关归类律师张严锋提示:
太阳能灯由太阳能电池组件、部分LED灯具、控制箱(其控制箱内有充电器、控制器、蓄电池)和灯杆几部分构成。其以太阳辐射能作为能源,白天利用太阳能电池板转化太阳能给蓄电池进行充电,晚上蓄电池给LED光源供电照明使用,一般适用于城市道路、广场、公园其他需要室外照明的场所。
9405.41所说光伏,即光伏发电系统,是利用半导体材料的光伏效应,将太阳辐射能转化为电能的一种发电系统。光伏发电系统的能量来源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太阳能,是一种清洁、安全和可再生的能源。光伏发电过程不污染环境,不破坏生态因此本案当事人所申报的太阳能灯符合该描述,应当归入9405.41。
综上当事人上述申报不实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以上行为有报关单及随附单证、查获案件移交联系单、情况说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证据为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
张严锋 赵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