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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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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严锋律师承办郭某某走私手表案,检察机关不起诉
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严锋承办的郭某某走私手表一案,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决定对其不起诉。
< 前一个:
张严锋办理张某华走私普通货物(电子烟弹)案,法院判处缓刑
> 后一个:
张严锋主任承办做童某某走私成品油(4600万)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减轻判处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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