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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05-10当前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件 >> 我们办理的案件

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张严锋主任律师办理邱某某“东泽油6”船走私成品油一案,法院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减轻判处两年

邱某某“东泽油6”船走私成品油一案,法院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减轻判处两年

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张严锋主任律师办理邱某某“东泽油6”船走私成品油一案(350吨),法院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减轻判处两年,邱某某作为“东泽油6”船管事,负责传达幕后老板指令、与上家大船和下家小船接头、检测油样,并介绍蔡某、林某登船,反映使其他船员串供、扔手机。张严锋律师认为邱某某系受他人指使,应当认定为从犯。法院采纳辩护人的意见,减轻判处邱某某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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