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20号(关于进口秘鲁藜麦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8 点击量:804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19〕120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9-7-16 
【生效日期】2019-7-16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20号(关于进口秘鲁藜麦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秘鲁共和国农业灌溉部关于秘鲁藜麦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秘鲁藜麦进口。秘鲁输华藜麦应符合《进口秘鲁藜麦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口秘鲁藜麦检验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