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无有害物质且办理退运是否认定犯罪

发布时间:2021-01-15 点击量:836

经法院审理查明:    

        被告人陈某、黄某、王某三人是同学关系,2016年9月份在一次聚会后,由陈某提议三人决定合伙做矿石进口货物代理运输生意。被告人陈某知道被告人蔡某龙有矿石进口的货源,2016年10月,陈某便开始联系蔡某龙将进口矿石交由其代理进口及国内货运业务。2017年1月初,蔡某龙以云南**商贸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杜某1向台湾全友贸易公司一个姓汤的人订购了不符合进口标准的4货柜锌矿石共88.897吨,从中国台湾高雄港发到茂名水东港。蔡海龙在发运4货柜锌矿石到茂名水东港前,已告知陈某所进口的锌矿石不符合国家的进口标准要求。陈某也在货物申报前将进口的货物含量存在问题的情况转告了黄某、王某,并指出需要“打擦边球”(高报进口锌矿石的含量)和“技术处理”(想办法用他们的样品替换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抽取的样品用来检验)货物才能顺利通关。

        2017年1月8日,云南**商贸有限公司申报进口的4柜锌矿石运抵茂名水东港后,被告人陈某叫被告人黄某、王某准备好货物的报关报检工作。1月11日,被告人蔡某龙将其私自找人制作的合同、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书、定价表、检验证书、电放保函等资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给陈某,并安排人将**商贸有限公司、境外供货商的业务印章共三枚分两次通过快递邮寄给王某,陈某在收到蔡某龙发来的邮件后再通过电子邮箱转发给王某。

        1月15日,蔡某龙来到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入住在安**大酒店。当晚,黄某、王某来到蔡某龙入住的房间,将事先从邮箱中打印出来的报关所需单证和收到的印章全部交给蔡某龙,蔡某龙在报关所需单证上签字盖章。1月18日,黄某、王某到水东港将报关资料交给茂名物流有限公司的报关员冯某,冯某对报关资料审核后认为其中的检验证书仅有锌的含量一项,格式不符合海关的申报要求。随后,黄某、王某电话联系了蔡某龙,告知其有关情况。1月19日,蔡某龙在找人按照检验证书的模板进行修改后将修改好的检验证书通过电子邮箱转发给王某,王某将其打印后与被告人黄某一起提供给冯某。在茂名物流有限公司收取到报关单证后,因云南**商贸有限公司正在湛江海关办理备案手续,所以直至2月9日才向海关申报进口。2月10日,茂名海关水东办对进口的4柜锌矿石实施查验后,茂名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依法对货物进行抽样送检,陈某则于2月14日交给王某一份锌矿石的样品,并交代黄某、王某想办法用他的样品替换茂名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抽检的样品用于检验,妄图使货物得以顺利通关,但黄某、王某没有替换到样品。经茂名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抽样送检,该4柜锌矿石共88.897吨实为含锌的熔炼渣,而非向海关申报的“原矿经开采后破碎而得”的“锌矿石”,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另查明,茂名海关缉私分局于2017年4月25日依法对被告人蔡某龙、陈某、黄某和王某四人走私废物案立案侦查。案件初查期间,侦查人员电话通知黄某到案接受调查,4月25日,黄某如期到案接受调查并主动交代案情,同日被刑事拘留。根据黄某的供述,侦查人员于4月25日电话通知陈某到案接受调查,陈某称其在广州,答应会到案交待情况,但称有急事需要到惠州处理,过两天办完事后再到海关将情况说清楚。4月26日,陈某返回电白。4月27日凌晨6时许,侦查人员在茂名市商务酒店708房将其抓获,陈某到案后主动如实交代案情。侦查人员根据黄某和陈某的供述,于5月3日电话通知王某到案接受讯问,王某接到通知后,如期到案接受讯问并主动如实交代案情。

        再查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蔡海龙提出退运申请,涉案的88.897吨含锌熔炼渣已于2018年6月5日退运出境。

争议焦点:

        被告人蔡某龙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蔡某龙涉及的货物是一票,涉案货物数量少,不含有害物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没有非法获利,蔡某龙是初犯、偶犯,没有犯罪和走私行为前科,可以不认为构成犯罪和不作犯罪处理。

法院认为:

         侦查机关已于2017年7月20日告知蔡某龙鉴定结论,蔡某龙明确表示对《鉴别结论》无意见,且已签字、捺指印确认,应予采信;3、本案中,蔡海龙走私固体废物88.897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条的规定,显属情节特别严重。

张严锋走私犯罪辩护律师团队提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有毒物质的范围包括第一,危险废物,包括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任性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2008年,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国家危险废物目录》,列入其中的固体危险废物主要

        包括医疗医药废物、化工废物、含重金属的废物等。第二,剧毒化学品。第三,含有铅、汞、镉、铬等重金属的物质。      

        废物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将废物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以废物是否具有危险性为标准,可以将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划分为危险性废物与非危险性废物。危险性废物是指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之一性质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能够造成危害的废物,包括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这些危险性废物既包括列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所有废物,也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物。      

        本案中,蔡某龙辩护人提出因无有害物质等情形,可以不认为构成走私废物罪。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得出即使蔡某走私的货物为非危险性废物,但仍构成走私废物罪。

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

张严锋 耿雪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