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案件涉案货物未被查获如何认定完税价格 2020年6月至8月,被告人梁某在明知从H市购买的手表需要申报缴税的情况下,仍委托“水客”吴某将六块手表由H市寄至A市,再由吴某随身携带至Z市。梁某按照约定向吴某支付代工费,后梁某将上述物品用于销售牟利。经北京海关关税处计核,被
走私死亡的穿山甲是否构成走私珍贵动物罪? 2019年初至2019年6月,被告人吴某、高某、同案人薛某多次从Y国走私穿山甲(死体制品,以下简称穿山甲)到国内销售。薛某、高某从Y国组织穿山甲发货至H市交由同案人华某走私入境后,高某将华某通知的接货时间、地点告知吴某。经鉴定,查
走私“土沉香”是否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 2013年底,被告人吴某帮助A公司刘某从印度尼西亚购买了5个集装箱的树化石。后在安排向中国境内发货期间,将其个人购买的白木香(别名:土沉香)15件藏匿于XXX号集装箱内的树化石货物中,企图一并通关。货代公司得知集装箱中
伪报原产地走私刺猬紫檀构成何罪? 2019年5月,被告人吴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委托文某1(已判决)帮助其将我国禁止进口的原产地为科特迪瓦的刺猬紫檀(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非法进口到国内。在文某1指挥下,被告人吴某将其购买的科特迪瓦产刺猬紫檀先运
x 2021年4月9日至2022年5月12日期间,当事人A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从日本进口“靴套Shoe press belt for PM48”、 “造纸用靴套”等商品,申报商品编号为“8439990000” (关税税率为6%),应归入税号“84209900”(关税税率为 8 % ),申报进口总价合计 335211.4美元,完税价格合计2147364元。经
2024年2月4日,当事人A公司接受B公司委托向海关申报进口一批硫铁矿,A公司报关人员未认真审核合同约定的品名和货物实际成分含量等情况,而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将货物税则号申报为2616900009,将品名申报为“其他贵金属矿(硫铁矿)”。经海关查验并取样送检,该批货物是黄铁矿,未经焙烧,应归入税则号2502
2024年3月30日,当事人A公司接受B公司委托向海关申报进口一批设备,A公司报关人员未认真审核全部单证资料和委托材料,忽视了B公司已致函建议将进口货物中的“阀门定位器”归入税则号8412909090的情况,而是按照自己理解将上述“阀门定位器”申报税则号为9032900090。经海关认定,上述品名为“阀门定位器
2024年 5月28日,当事人A公司委托B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X射线荧光光谱仪,申报品名为光谱仪(旧),数量1台,申报总价17143.00(USD),申报商品编号:9027300090。经海关查验发现:该设备为X射线荧光光谱仪(旧),应归入商品编号:9022199090。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禁止进口
2022年6月至9月,当事人A公司海关申报进口12票滑翔伞,申报的商品编号均为8801009090,共计34架,价值85262.5欧元,当事人申报的征免方式为“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但滑翔伞应该按照8804000000的商品编号进行申报。经计核,上述34架滑翔伞涉嫌漏缴税款人民币90321.71元
2020年3月4日至7月8日期间,当事人A公司在与B公司签订的电子委托报关协议过期后,仍以该公司名义向海关申报出口高岭土15票,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非法代理他人报关,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另外,当事人代理申报出口该15票高岭土时,向海关申报品名为陶土,商品编码为2507009000。经取样检验
当事人A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一批,申报出口的商品名称为塑料包装膜,规格型号为010IBOPP100%成卷|未与其它材料合制|非泡沫塑料|包装用|100-230MMX1800M无品牌无型号,申报商品编号为3921909090,申报价格人民币61.273019万元。 经调查,上述货物商品编号应为392020
2023年3月1日、3月3日,当事人A公司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2票燃料油,申报商品名称均为燃料油,商品编码均为2710192290,商品规格型号均为运动粘度(100℃):82.91cST、闭口闪点:104.2℃(未申报开口闪点)、含硫量:2.8%wt、水和沉淀物含量:2.05%vo1、灰分含量:<1%wt,数量分别为4300吨、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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